2012聯合國世界糖尿病日相片人氣比賽 活動簡章  
 
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中華民國糖尿病衛教學會財團法人糖尿病關懷基金會 熱情主辦
 
聯合國在國際糖尿病聯盟(IDF)推動下,在2006年12月20日通過 「糖尿病」 決議案,呼籲各國共同推動預防糖尿病蔓延,訂定每年的11月14日世界糖尿病日為聯合國日,並以藍色圈圈做為全球推動糖尿病的識別標誌,呼籲世界各國為糖尿病團結(unite for diabetes)。在糖尿病日的前後,世界各國會在主要的建築物舉辦點燈活動,並舉行一系列慶祝糖尿病日的宣導活動,藉以傳達對防治糖尿病的決心。
 
壹、參賽方式
一、參賽者,請先至全民糖尿病觀測站網址:http://www.diabetes.org.tw/加入成為網路會員。
二、點選報名「WDD相片人氣比賽」,直接上傳作品後,經審查小組查通過,將作品公開於活動網站上。
三、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每一主題,每人限一件,作品須符合主題及規格,且不得後製。
四、作品規格:請將照片設成像素 450*300 大小限制 500KB 以下
  光碟及實體照片規格:以相紙沖印或輸出8×10英吋之彩色照片,並附光碟片,光碟上需載明作者姓名。
五、參賽作品人氣指數,需達300票以上,方可晉級「相片人氣比賽」,得票數高低與作品內容同為評分依據
六、截止日前,票數達300票以上,需將作品燒成光碟,連同參賽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寄至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
  7號景福館【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收,信封上註明參加「WDD相片人氣比賽」。光碟及實體照片規格:以相紙沖印或
  出8×10英吋之彩色照片,並附光碟片,光碟上需載明作者姓名。
七、截止日期:101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貳、攝影主題
一、2012 世界糖尿病日嘉年華會在宜蘭
  時間:101年11月4日(日)7:00-12:00
  地點:冬山河親水公園、冬山河火車站
二、2012 世界糖尿病日健康活力In我嘉
  時間:101年11月11日(日)15:00至17:00
  地點:嘉義市中央廣場公園(嘉義市文化路與民權路交接範圍)
三、聯合國世界糖尿病日點燈活動
  .點燈儀式
   時間:101年11月11日(日)17:00至18:00
   地點:嘉義市中央廣場公園(嘉義市文化路與民權路交接範圍)
  .五個點燈地點及點燈期間
   點燈期間:101年11月11日(日)-11月17日(日)每晚17:00-22:00
   點燈地點:嘉義市共設置五個點燈地點
   (1)嘉基天橋
   (2)文化路公園(文化點尾,嘉義女中對面)
   (3)月影談心(蘭潭風景區)
   (4)嘉義火車站
   (5)嘉義市中央廣場公園
 
參、評選方式及獎項
一、評選方式
  (1)從參賽作品中票數達300票者,可晉級「相片人氣比賽」。
  (2)由晉級相片中,根據得票數與作品內容評審選出1名為「WDD相片人氣冠軍」。
  (3)加入「全民糖尿病觀測站」成為網路會員後,可享有投票權,每人限1票。參與投票者,亦可參加「幸運獎」
    抽獎活動,由投票者中,隨機選出一位幸運者,給予獎品。我要投票
  (4)投票期間:101年11月4日至11月30日
  (5)票數未達300票作品,不得參加「WDD相片人氣比賽」。
二、獎項、獎金分配
  WDD相片人氣冠軍:1名,NEW iPad、獎狀乙紙。
  幸運獎:1名,NEW iPad。
三、得獎公佈:2012年12月12日(三)前公布於活動網址。全民糖尿病觀測站網址:http://www.diabetes.org.tw/
 
肆、注意事項
  (1) 凡註冊登錄後,即無法再更改資料,請確認無誤後再送出。
  (2) 評審結果一律以電子郵件通知,報名表內所有資料需詳實填寫完整,若資料記載不詳實,主辦單位可取消其得獎
    資格。
  (3) 參賽作品需為未參加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作品著作權有爭議、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活動,違反者不
    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並回收已領取之所有獎項,包含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
    參賽者自行負責。遺缺獎項不予遞補。
  (4) 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參賽主題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
    責。
  (5) 郵寄作品前,請妥善包裝保護,如因郵遞過程中不可抗力因素致生任何損害,主辦、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6) 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7) 參賽者於郵寄作品時,必須連同報名表暨轉讓同意書以及原始檔案(請依作品規格將檔案燒製成可讀取光碟)一同
    寄出,未符合此規定者不予受理,且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8) 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所有得獎作品著作權將歸主辦單位擁有,且參賽者與其法定
    代理人同意主辦單位自由運用得獎作品。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運用之,並得授權第三者使用,且不另外
    致酬。
  (9) 得獎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規定,預先扣繳所得稅10%。惟扣除之所得稅額未滿2000元者,可免予扣除。
  (10)得獎者需配合前往本活動頒獎典禮領取該獎項獎金,或於指定期間內自行前往指定地點領取,其相關辦法、時間
    、地點將於得獎名單公佈時,同時公佈於本活動官方網站。主辦單位將不負責運送、郵寄或匯款其獲贈之獎金、
     獎狀等所有獎勵品之責。
  (11)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簡章之各項規定。
  (1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
    釋之權利。
  (13)如有疑問歡迎致電 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 聯絡電話02-2375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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